因学校师生医疗及疾病防控工作需要,现向社会公开招聘校医院医师(学校雇员)1名,为确保本次招聘公开、公平、公正地进行,制定本招聘公告。
一、聘用方式
学校雇员为非事业编制,拟录用人员与第三方人才服务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合同签订期限为四年,试用期为六个月。合同期满经学校考核优秀的,可续签合同。
二、工作地点
广东工业大学番禺校区国际教育学院医务室,地址:广州市番禺区钟村镇市广路11号。
三、招聘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年龄条件:45周岁以下(1975年8月1日后出生);
3、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学位;具有医师资格证和医师执业证;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资格;
4、专业要求:临床医学;
5、具有硕士学位者优先;具有全科医生规范化培训经历者优先;
6、符合国家相关计划生育政策规定。
四、薪酬待遇
(一)学校雇员薪酬待遇
薪酬待遇主要包含岗位工资、绩效工资、年终奖励三部分。试用期内执行试用期工资。
1、岗位工资级别根据其所获得的学历学位、职业资格、专业技术职称及工作经验等条件确定。
2、每两年调整一次岗位工资标准,调薪幅度与考核结果挂钩。
3、工资采用晋升机制,根据在校工作年限、年度考核结果和学历、职务提升等因素逐级晋升。
(二)其他待遇
1、按国家规定购买“五险一金”。
2、按学校安排可享受带薪寒暑假(暑假:14天;寒假:7天,不含法定春节假日),但不再享受带薪年休假。
五、报名
(一)报名时间。
即日起至2020年8月26日24:00止。
(二)报名方式:
采用电子邮件方式网上报名。应聘者将报名材料电子文档或扫描件一并打包压缩发至GYZP@gdut.edu.cn邮箱,邮件主题为“雇员医师+姓名”(注:发邮件后收到我校邮箱自动回复为报名成功,附件大小请勿超过4MB)。
(三)报名材料
1、学校雇员岗位报名表(见附件);
2、各阶段学历学位证书;
3、身份证、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医师资格证、医师执业证等;
4、应届毕业生需毕业生就业推荐表。
(四)注意事项
1、应聘者要保证所填报资料真实有效,若因个人填报信息失实,或不符合招聘条件和岗位要求而被取消应聘资格的,由应聘者本人负责。
2、拟录用人员需在2020年9月15日前到岗工作,已参加工作的拟录用人员需提供离职证明等材料,2020年应届毕业生可按毕业报到证时间办理入职手续,港澳及国外留学人员须在报名之日前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生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六、考试
通过初审的应聘者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报到参加考试,未按时报到或中途擅自离开考场视为放弃考试资格。
第一阶段:岗位技能测试
测试由校医院组织实施。主要考查应聘者的基本素质、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工作技能。成绩采用百分制,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一位,60分以上为合格,在成绩合格者中,按岗位招聘人数1:2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第二阶段考试人选。
第二阶段:综合面试
进入综合面试考试人选,须在指定时间提供所有报名材料参加资格复审(安排另行通知),通过资格复审者参加综合面试,如因资格复审不通过导致名额空缺,将按第一阶段成绩从高到低进行等额递补。
综合面试采取现场问答的方式进行,成绩采用百分制,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1位,60分以上为合格,第二阶段成绩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七、体检
拟录用人员在指定时间指定医疗机构参加体检,体检办法及体检标准参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382号)。因体检不合格出现招聘岗位缺额的可依次递补。
八、公示
经体检合格者,确定为雇员拟录用人员,并在我校官网人才招聘栏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九、办理入职手续
拟录用人员经公示无异议的确定为雇员录用人员,并委托第三方人才服务公司与雇员签订劳动合同,约定工作岗位和岗位职责等内容,雇员的档案可由第三方人才服务公司代为管理。录用人员逾期不办理入职手续的,视为放弃录用资格。招聘岗位缺额的可依次递补。
十、有关问题的说明
(一)有关招聘事项及考试成绩、录用结果等,可登陆广东工业大学官网人才招聘栏查询。咨询电话:020-39322792。
(二)广东工业大学人事处地址:广州大学城外环西路100号广东工业大学行政楼4楼(可乘广州地铁4号线在大学城南站下车;或乘大学城专线1、2、3、4号线在广工站下车)。
广东工业大学人事处
2020年8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