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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人才优粤卡申办通知
2023-09-05  

为全面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做好新时代人才工作的重要思想,推进新时代人才强省战略,加快粤港澳大湾区高水平人才高地建设,聚焦高层次人才服务,完善高层次人才保障机制,根据《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东省人才优粤卡实施办法的通知》(粤府〔202329号)文件精神,现启动广东省人才优粤卡申办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领对象

符合《关于广东省人才优粤卡实施办法的通知》第二章申领条件的教职工及已发放的人才优粤卡统一按新办法换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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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广东省人才优粤卡实施办法的通知》

扫码查看文件

《关于新版广东省人才优粤卡申办的通知》

二、申领工作安排

(一)申办时间

集中办理时间:65-9 上午9:00-12:00

常态化办理时间:每周二上午9:00-12:00

(二)办理地点:

大学城校区行政楼418办公室(人事处高层次人才引进办公室)

(三)申办资料

1.《广州省人才优粤卡申请表》

申请表中需张贴照片,并经申领人本人亲笔签名确认。工作单位意见栏留空。国家海外引才计划入选者在申请表符合优粤卡政策条件栏,不写入选项目名称,填写符合优粤卡文件第*条第(*)款

申请A卡:第五条第(四)款

申请B卡:第六条第(一)款。

其他申领人在申请表符合优粤卡政策条件栏,填写具体符合条件。

2.广东工业大学在职证明及劳动关系证明

在职证明:线上申请、自行打印。教职工可通过微信或电脑登录学校官网网上办事大厅点击开具在职证明、在职收入证明申请,凭打印码至行政楼一楼自助打印设备处打印。

(办理路径:学校官网办公服务网上办事大厅开具在职证明、在职收入证明申请)

劳动关系证明

1)申请时申请人已全职在我省工作且在我省连续缴纳6个月及以上社会保险的,内地申请人无需单位提交劳动关系证明材料,由属地人社部门服务窗口系统内查验申请人社保记录;港澳台、外籍申请人需提供人社部门出具的不少于6个月的连续社保缴纳证明(原件);

2)申请时申请人已全职在我省工作,未在我省缴纳社保但已连续缴纳6个月及以上个人所得税的,提供税务部门出具的申办日期前不少于6个月的连续纳税记录(原件);有效期内的劳动合同(原件及复印件)或所在单位在申报日前一个月内出具的在职证明(原件,模板见附件2);

3)申请时申请人已与我省单位签订柔性引才合作协议的,须提供合作协议(原件及复印件)且每年在我省工作时间累计不少于6个月的劳动关系、工作鉴定等相关材料(原件),申请当年度或上一年度在我省工作时间累计不少于6个月的单位证明(原件);

3.有效身份证复印件(其一)

包括:身份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护照、外国人永久居留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

4.符合广东省人才优粤卡申领条件的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

申领人根据实际情况提供相关证明复印件,其中国家海外引才计划入选者不需要提供项目证明材料。

5.证件照

一寸白底个人正面免冠证件照,纸质版照片张贴在《广东省人才优粤卡申请表》中;电子版照片,规格:358像素(宽)×441像素(长),以申请人姓名命名,通过下面二维码问卷提交。

6.联系方式

人事处高层次人才引进办公室联系方式:

罗克文 王晖栋 020-39322509

广东省人才优粤卡服务专员联系方式:

 15622714475

     梁香秀  176651254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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