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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国家公派出国留学地方合作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2016-03-30  

   根据《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6年国家公派出国留学地方合作项目有关工作的通知》(粤教外函[2016]90号)精神,现将项目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派范围

(一)选派对象

我校从事教学科研的在编在岗人员,项目分为高级研究学者和访问学者两类。

(二)选派专业

在国家留学基金委优先资助学科专业范围基础上,结合广东省“十三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战略和需求,重点优先选派海洋科学、电子信息、装备制造、轻工食品、纺织服装、工业设计、金融服务、农业生态、文化专业等应用技术领域和人文与社会科学领域以及其他国民经济重点领域相关专业。

二、申报条件

根据广东省教育厅与国家留学基金委签订的协议,选拔对象应符合2016年西部项目/地方合作项目选派办法(见附件2)的申请条件。具体要求可查阅国家留学网西部项目/地方合作项目专栏,网址:http://www.csc.edu.cn/chuguo/s/378

三、资助标准

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广东省教育厅共同资助留学人员的一次往返国际旅费及在外留学期间的奖学金。资助标准按照现行国家公派留学人员奖学金资助标准定执行。

学校鼓励教师积极申报国家留学基金委员会各类公派留学项目。对于获得国家留学基金委员会资助者(含国家留基委地方合作项目),学校配套资助生活补贴人民币1500元/月,资助时间不超过一年(含一年),此项资助在教师按期完成研修任务、回校工作后补发。

四、报名方式及选拔办法

(一)采取“个人申报、学院推荐、专家评审、择优推荐”的方式进行选拔。

(二)网上报名。申请人请于4月1-12日登录国家公派留学信息管理系统进行网上报名(http://apply.csc.edu.cn)。具体操作请参见网上报名指南(见附件3)。

(三)申请人按照材料要求(见附件4)向所在学院提交申请材料(一式三份,不装订)。

(四)各单位请于4月12日前将推荐人选的申请材料(含《广东工业大学因公出国出境人员申请表》)报送人事处师资科。

(五)学校组织专家评审后,择优推荐上报省教育厅。

联系人:罗克文 魏惠芳 (人事处) 联系电话:39322790

胡 晨(国际合作与交流处) 联系电话:39322761

附件:

1.关于做好2016年西部项目及地方合作项目选派工作的通知

2.2015年西部地区人才培养特别项目/地方合作项目选派办法

3.2016年“地方合作项目”网上报名指南

4.关于地方合作项目出国留学申请材料的说明

人事处

国际合作与交流处

2016年3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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