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工大人事处
请输入搜索信息:
 
 首页  机构设置  师资队伍  政策法规  办事指南  新闻通知  人才招聘  博士后  教师发展中心  师德师风  资料下载 
办事指南
 请假 
 延退 
 报到 
 继续教育 
 社保 
 博士后流动站 
 出国进修 
 校内调整 
 百人计划 
  报到
当前位置: 首页 > 办事指南 > 报到 > 正文
 
广东工业大学高层次人才一站式报到流程
2019-11-21 rcb 

    ※来校前准备

       一、原单位或原籍需要办理的事项

 1、婚育情况(已婚未婚都需提供

填写《 广东工业大学进校人员婚育情况证明函》,并前往户籍所在地计划生育行政管理部门盖章,提供原件及复印件3份(须6个月内出具且由镇、街道及以上计生行政主管部门加具印章,仅有居委会村委会印章的无效);已婚者还需提供婚姻状况证明(《结婚证》或《离婚证》复印件各3张;

2、学历情况

提供本、硕、博各阶段学历、学位原件及复印件2份;

如果学位在国(境)外取得的,必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2份。

国(境)外留学、访学或工作经历者必须提供我国驻外使(领)馆出具的《留学回国人员证明》或《港澳地区学习人员证明》原件及复印件2份。

3、健康情况

距离报到时间3个月内,前往国内三甲医院,最好使用《 广东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聘用体检表》体检(请勿在校医院体检,体检结论必须为合格且加盖医院“体检合格”或“合格”公章,费用自理);

4、档案关系情况

请提前联系档案保管单位,落实调档事宜。需要开调档函的请提供档案保管单位名称(抬头)和详细地址、单位联系人、单位联系电话等信息,发到人事科蔡老师邮箱1248058012@qq.com,电话020-39322792;

5、组织关系情况

中共党/团员应带党/团组织关系转移介绍信(电子版介绍信可不携带),具体按“其他信息说明”中“党团关系转移流程”办理;

6、劳动关系情况

提供原单位批准辞职的文件原件及复印件2份,如辞职报告等(仅限有原工作单位人员);如果原工作单位在境外/海外的(例如国外的研究员、博士后等人员),也必须提供辞职报告或劳动合同或其他能证明原单位聘期结束的文件。辞职报告等文件中必须注明停薪时间

二、国内应届毕业需要额外办理的事项

1、提供《报到证》原件及复印件2份;

2、提供《户口迁移证》原件及复印件3份(如户口未迁入就读院校,可暂不提供);

三、国内工作(调动)需要额外办理的事项

1、拟调进人员人事档案;(商调函由广东工业大学人事处开具);

2、本人填写《高水平大学高校选调人员信息备案表》原件一式三份(电子版填写后双面打印),并由调出单位加盖意见及单位公章(只盖单位人事处公章无效);

3、干部调动介绍信、工资转移介绍信。

四、国内博士后需要额外办理的事项

博士后出站证明(注明停薪时间)及复印件2份、博士后证书复印件2份(仅限国内博士后出站人员);

五、报到前需要准备的其他事项

1、提供《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5份;

2、已获专业技术资格者,提供《专业技术资格证书》、《职业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2份;

3、完成《 高水平大学补充人员信息备案表(填写模板)》电子文档(粘贴电子证件照)(办理调动人员无需填写);

4、如有国内工作经历,请提供工作期间的养老保险金缴纳凭证(请自行到社保局打印),具体可咨询人事处劳资科周老师020-39322791;

5银行卡,办理农业银行账户(一类账户),银行卡正反面或存折首页复印件1份,全国各地皆可;

6、电子版证件照,办理工作证(大学城一卡通)使用;

※报到流程

带齐报到材料→大学城行政楼人事处人才办(418室)报到并完成合同个人签署→人事处人事科(410室)报到→完成《新来校人员报到单》→凭《住房通知单》领取周转房→报到单交回人事处人事科(410室)→完成合同签署学院部分交回人事处人才办(418室)

其他信息说明

一、报到所提交材料与应聘材料不符或未能如期取得学位学历证书者或以上报到材料准备不齐者,不予报到入职;

二、报到时间为辞职报告中注明停薪时间的次月(应届毕业生除外)

三、三方协议填写信息

邮寄地址:广州市番禺区大学城外环西路100号行政楼人事科410室

用人单位名称:广东工业大学联系人:蔡老师    电话:020-39322792

邮箱:gdutjob@gdut.edu.cn 单位机构码:45586022-6 邮政编码:510006

档案邮寄地址:广州市番禺区广州大学城外环西路100号综合楼705室

档案接收单位:广东工业大学档案馆 联系人:余老师 电话:020-39322797

落户地址:广州市越秀区东风东路729号大院

所属派出所:黄花岗派出所

汇款单位:广东工业大学 帐号:3602028909000196985

开户行: 广州市工行三支行(请写汇款人姓名)

党籍、档案、户口、接收函等事宜请联系人事科蔡老师,联系电话:020-39322792

四、党团关系转移流程

1、省外人员(省外高校系统的党员则由所在省(直辖市)委教育工委发出,省外其他系统的党员由所在省(直辖市)委组织部发出);

外省(直辖市)/外系统党员带纸质版介绍信,抬头应写“广东省委教育工作委员会”,正文中写明“由XXX去广东工业大学XXX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

2、省内人员(军队等外系统除外)一律使用电子版介绍信,介绍信应由县处级以上党委组织部门发出;

抬头在广东省党务管理信息系统的“接收党委”中勾选拟报到的二级党委名称(例如“广东工业大学轻工化工学院党委”,“广东工业大学机关党委”,而不是勾选“广东工业大学党委”)

如报到的二级党组织为党总支、直属党支部的(如图书馆党总支、期刊中心直属党支部),方勾选“广东工业大学党委”。

※表格下载

         1、《广东工业大学进校人员婚育情况证明函》

    2、《广东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聘用体检表》

         3、《高水平大学高校选调人员信息备案表》

         4、《高水平大学建设人事制度改革试点高校补充人员信息备案表》(其他人员填写)


附件【高水平大学补充人员信息备案表(填写模板).docx已下载
附件【1、《广东工业大学进校人员婚育情况证明函》.xls已下载
附件【2、《广东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聘用体检表》.doc已下载
附件【3、《高水平大学高校选调人员信息备案表》 填写模板.docx已下载
关闭窗口

CopyRight © 2015 广东工业大学人事处 All Rights Reserved.
地址: 广州市番禺区广州大学城外环西路100号
电话&传真: (020)39322208 邮箱:rsczhk@gdut.edu.cn

粤ICP备05008833号